贪小失大阿春 阿春是江西人,夫妻双双下岗后,虽然只有30出头,但由于只有高中学历,好一点的工作学历不够,出力的活又不挣钱,在一个老乡的鼓动下,一年前来到深圳。谁知,那老乡是因为被那个厂压了工资,辞不了工,拉他俩来顶他的。当他们干了两个月还没见到工钱时,才知道了那老乡的本意,但已经上了贼船,下也不易。阿春一咬牙,扔了一个月的工钱,辞工出来当了保姆。 阿春年龄合适,有高中学历,人长的也比较顺眼,做保姆是很受欢迎的。一个雇主在家政文员的劝解游说下,以高于市场价100元一个月的工资聘用了她。 阿春干得很尽心。白天做完家务,就给60多岁的奶奶捏腿揉腰,晚上给两个上幼儿园的男孩讲故事读儿歌。尽管奶奶常指责她菜做的不好,两个孩子瞧不起她,甚至动辄用玩具枪的枪托打她。但一想到在家乡上特色学校的女儿等钱交学费生活费,多少委屈也咽进肚子里了,只是每天总觉得吃不饱使她难以忍受。细致的家务劳动体力消耗较大,保姆的身份使她主动远离肉、鱼等高营养菜肴,吃完第二碗后看到女主人微踅的眉头便不敢再添饭,于是,饥饿感常常伴随着她。 按理说,有比较高的工资,完全可以拿出几十块钱为自己买点吃的。但阿春一是没有上街的时间,雇主借口为了安全不准她出门,每天只给她十几分钟接孩子的时间;二是的确不舍得动用这点工资。于是,她就打起了孩子零食的主意。那些糖果、点心、小水果、鸡蛋等,她以为少了几个雇主不会察觉。岂不知这一家在防备保姆方面事事精细,老奶奶每天会从数量和形状上察觉食品是否完好无损,然后向儿子汇报。几次怀疑之后,阿春的厄运来临了。 那一天,男主人上班后发现钱包不见了,思索再三确认没有带出来,急忙赶回家找。但犄角旮旯都找遍了,也没找到。于是,认定是阿春给偷了。理由是既然她能偷吃那些不起眼的东西,说明她有偷盗之心,怎么会放过一个装有几百元钱的钱包呢?阿春这下子浑身是嘴也说不清了。她惊异于雇主对她如此警惕,那些小食品的数量形状那么轻微的变化也能察觉,当然她不会承认;又气愤于雇主对她的诬赖,是因为饿,她才偷偷拿了一点东西吃,但她绝不会动他们的钱,做人的清白原则她还是能守住的。 雇主坚持说阿春偷了他们的钱,却除了怀疑,拿不出证据。家政文员来当着雇主的面打开阿春的包一一翻找,什么也没找到;由于报了警,派出所来人把他们都带回去录口供,第二天才让阿春回家政公司,又打消了雇主认为阿春会趁接孩子之机把钱包藏在花园的某个角落的推理。钱包终于没找到,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由此,阿春接受了教训: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管雇主会不会察觉,不让自己吃的东西坚决不能动。俗话说小时候偷针,大了偷金。在雇主眼里,平时偷针,关键时他就会认为你偷金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