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对待许多保姆就是缺少这防人之心。所以,屡屡上当受骗。 姓纪的被我打发走了,家政公司又给我介绍一名本地退休职工马某。她到我家后,诉说了自己的苦衷:离婚多年,自己带一个儿子过日子。儿子不好好读书,初中未毕业就辍学了,辍学后一直在各种小店铺打工。打工期间,因经常到网吧打游戏机而旷工,被扣掉一半工资,所剩不够自己消费,就向她要钱。甚至还把一个比自己大三岁的女友领回家同居。一间房子,两张床。她在极其无奈的情况下,才出来做保姆。我听后很同情,并对她给予充分的信任。 她到我家不多天,正赶上我女儿新买的房子安装地板,我让她去,帮助照看一下。进屋没多久,楼下有人喊我女儿下楼去取东西。女儿刚出门,就又转回来,进屋要取放在地板上的皮包,看见马某在,就犹豫一下,十分信任地说“我这里有钱,你帮我照看一下”,转身下楼了。 晚上,女儿回家,打开手提包,发现装钱的信封瘪了,赶紧一数,只剩下几百元钱,大数五千余元不见了。最初,我们认定被装修工人拿去,因为,我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女儿将提包托付给她,她总不敢动吧,因为我们没亲眼看见,又怕冤枉无辜,就只好自认倒霉了。 又过了一些天 ,春节来临。我送给马某一套衬衣和一双袜子,又送了一些鱼、肉、熟食、饮料等,我女儿还把一台售价伍佰余元的全新洗浴桑拿箱也送给了她 。因为我经常到单位去,担心她有事不方便,还把开家门的钥匙也给了她 一套 。可以说,我们对她做到了仁至义尽。我们如此周到的善待她、相信她,以为她也会真诚的对待我们。 没想到,她还是认为不够本,不断地将我的东西偷运出去,她的行为证实,她就是一个惯偷。后来,我们不断发现,她在我家期间,陆陆续续很多东西不见了。如;成套的餐具突然缺少了一、两件,起初,以为是她不小心打碎扔掉,虽感到可惜,也未加追究。逐渐又发现整罐的茶叶和未用过的保温杯,坚果钳等一些小物品陆续不见了。因为当时她手里有打开我家门的钥匙,同时,她又从自己家里推来一辆自行车,我不在家时,她来去自由,有时说走就走,说回就回,行为没有约束。她的种种行为,逐渐让我感到她早已成了我的家贼! 但是,因为我们都不愿意经常换保姆,总想只要能将就的就将就了。虽已发现有些物品没了,怀疑是她所为,但子女们常安慰我:“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没就没了吧!”我也换个角度想,她的行为虽然令人难忍,但毕竟在我家干了许多家务活,母子俩生活又不宽裕,拿就拿了吧!同时也想,我们这样装作不知道,不加追究,也许会慢慢感化她,就不再伸手了。所以,除了开始加以防范,在许多时候,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到了2006年国庆节前夕,她的儿子又多日没上班,也不回家,她到处打电话找不到,就愁眉苦脸地对我说:“这孩子可能又在哪个网吧混呢,我得回去找找,不然会出事的。” 我马上就同意了。 她走后,我发现自己的一条纯金项链和女儿送给我的一块新手表也都不见了。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好多次当我走进卧室时,发现她蹲在我的床头柜前,看到我进来,她就表示正在擦柜,实则是在偷我的项链和手表! 她偷东西的手段很恶劣:有包装的物品,都是把里面的物品偷走,精致的包装盒留下,有些甚至连包装盒封口上的印花纸贴都处理的看不出痕迹。她利用这种手段,在迷惑着我,她在我家时,我看到包装完好的盒子仍在原处,根本没产生任何怀疑,哪里会想到早已是物去盒空!直到这时,我们才意识到,我女儿铺地板那天,手提包里的钱原来就是马某偷去的。当时,我们竟将一个扒手当成可靠之人,实际是我们自己给她提供了作案的机会。事后,我们认真估算,马某在我家盗走的财物和现金达万元之多。 这是我家在用保姆中,遇到的第二个大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