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 2、实现妇女的选举与被选举权
3、 保障妇女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 4、重视培养选拔和作用女干部
5、 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6、平等就业的权利
7、人身权利 8、禁止非法搜查妇女
9、禁止暴力干涉妇女婚姻自由 10、禁止拐卖和绑架妇女
5.5未成年人保护法
1、未成年人有被抚养的权利 2、未成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3、未成人不得非法用工
1、生产的卫生 2、加工的卫生 3、运输的卫生
4、加工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5、加工的流程工艺设备符合国家要求 6、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
5.7老人权益保护法
1、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发生纠纷,可以要求家庭成员所在组织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3、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老年人、捏造事实诽谤老年人或者虐待老年人,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家庭成员有盗窃、诈骗、抢夺、勒索、故意毁坏老年人财物,情节较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