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俗称城市居民在快节奏的生活中,老龄化日益加剧,需要找一个雇员来协助自己做一下家务。因为百年千年的风俗,大家称这个雇员为“保姆”。自改革开放发展十几年以来,家政服务行业纠纷之多,上诉之难,备受争议。以和解为多。
争议大体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 家政有务员(大家称保姆)技能与约见时,相差悬殊,或更甚因为技能提高,工资没有涨幅,导致员工离岗,产生太多的纠纷。行业把这种纠纷称之为日常纠纷。
第二种家政员在中介与员工化管理模式中,客户或家政员为逃避相应承担的费用与管理,互相达成一致意见,无书面任何东西,脱离公司管理。当公司发现时,公司因诉讼取证与现实诉讼时效与赔偿,耗时太长,导致纠纷,让家政公司感觉欲诉无门。
第三种客户与家政员私签后,丢失物品,发生偷盗,发生纠纷,再来公司寻找证据,更是屡见不鲜。例如:2008年西安电子城一个家政员私配客户钥匙,离岗后,返回入户偷盗。2011年家政员借客户现金逃之夭夭。2012年孩子摔伤后,给客户留下条子,说声对不起,一走了之,不在少数。更多的纠纷为法定假,加班,休假,涨工资翻脸,互不体谅,更是甚之又甚。竟然还有在受伤之后还责怪家政公司。都“私奔”了还来告原配。哭……
在众多的纠纷当中,第一种应该是投诉最少的,因为技能高低,取决于投诉的概率。如果是员工化管理的公司,上岗前培训,在岗回访,人品的好坏,都是有推荐人的。所以概率比较少。当然也不乏大公司刚好碰见一个没有上过户的员工,技能差,素质低的。还有一部分是外来培训过持证与技能不符人员。但公司会将客户损失将到最低。更换相符技能的家政人员。当一个家政公司生存期超过五年,诚信可见一般。
第二种私签,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公司承担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大。作为家政公司同样承担各种社会税赋、各种社会力量的义务,提高着员工化的福利,成本的加大,但是客户诱惑员工脱离公司管理,昌着危险,缺失社会人与人之间的诚信。随着法度与各公司制度的逐步完善,尤其是2013商务部出台《家庭服务业暂行管理条例》的出台,各公司进一步更改完善制度,跟踪的密切,服务的人性化,培训的完整性,将是解决的一种方式。而且因为诚信的问题,客户会发现请一个人,需要交纳的保证金及首月预付制,让有些客户感觉请一个人门槛太高了。员工也感觉约束加强,这就是私签带来的社会效应。公司和客户之间,新员工和客户之间互不信任,都只认为钱放到这儿,就放心了。哈哈……是不是这个样子!
第三种纠纷在后期发生私签,一般是客户对员工已经很了解了,太过于放心,甩手掌柜,在后期发生一些事情,一些事故,造成了家政员或家庭成员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对于客户前面说了,钱丢了,人受伤了,家政员走了,诉讼难,取证难,对于员工一样,走了一条艰难诉讼这条路,赔偿不一定能拿到。同样的难度在员工身上更是明显。讨要工资无门,现在很多客户工作的流动性,房屋是租住的,到期人不在了。更不知道用户全名,哪里人,只知道叫什么张总李总。取物证特难,这一纠纷在社会上屡见不鲜。可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为了绳头小利,冲晕了头脑。政府一再强调去公司,去规范的公司,能保障你的权利,可是依然有人走险棋。作为家政行业从业十年的工作人员,告知天下所有的雇主,随着人口红利的消失,劳动力成本越来越高,物价的上涨,低层劳动人员的浮澡,对于客户是无法平复的。那么要依靠公司,让家政人员有组织的生存与管理。尤其是家里有孩子的,不要走私签这一步。
那纠纷如何降低?作为客户可能在请人的时候,需要不断的提醒自己,要求公司,要求从业人员。那么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经济能力。去相对规范的家政公司,有政府兼管,有行业约定,有业务主管投诉机制的公司,用人可选择中介或者员工模式的管理都可以。各公司实力不同,购买的保险赔偿不一样。那么作为规范的公司,西安市商务局,西安市家庭服务业协会要求准备入制:不培训,不上岗;不持证,不入户。有纠纷,依法走保险。依法仲裁,诉讼,有实体有法人。如果只是第一种纠纷,作为调解就好。将雇主的伤害损失降到最低。
备注
一般购买的保险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第三方责任险:指被保险人工作范围或允许工作范围内发生的意外故致第三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以上只属个人之言望各位关注的客户或员工提议,或留言或评论。加QQ625318226 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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