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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难题困扰西安家政业
作者:cnjzzj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4-20 19:14:0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本报讯(记者陈静实习生黄瑾)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从规范用工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等多方面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具体到家政行业,如何把《劳动合同法》贯彻到日常用工和行业管理中?近日,西安家庭服务业协会召开“家协家政企业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研讨会”,与会的家政企业负责人、社科专家、行业管理者等从运营、签订合同、规范管理等三方面就可能遭遇的难题、面临的挑战进行了探讨。

  薪酬成本增加运营难

  在研讨会上,几位企业负责人认为,“企业和每个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家政公司将承担骤然增加的成本”。

  据某服务公司经理韩红平计算,如按标准工资每人每月540元算,除去助残金、工会会费、社保金、住房公积金、营业税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家政服务企业就要给每个职工缴纳318.3元的各种保障金。他说,为了避免即将增加的高额成本,他们只能以裁员来规避市场风险。另一家政服务公司经理郭鹏也算了一笔账,按每小时收取服务费10元钱计算的话,除去税金、付给家政员的工资、清洁剂费用、来回车费等,现在家政公司的纯利润只有0.3元。

  面对骤增的成本,家政服务企业大多只能用缩小业务量、减少用工量或提高服务价格来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

  从业者流动性太大签合同难

  据了解,目前,我市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且流动性非常大,就业灵活性也就相应增大。有企业负责人提出,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鼓励长期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则要支付经济补偿等,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但是相应的,家政员一旦违约离岗,他们将无法通过有效的用工诚信机制对家政员进行制约,企业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某清洗保洁服务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有不少员工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根本不能按照合同踏实地在一个家政服务公司长期任职。而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也多不愿意承担8%的“三金”费用。

  黑中介可能死灰复燃规范难

  一些与会者分析,目前家政行业良莠不齐,门槛低,又欠缺硬性的规范管理,而且雇主出价不高很难支撑起家政业的成本。如果按照需要提高现有的服务价格,市场上又将会打起“价格战”,而那些家政黑中介将会借此死灰复燃,以其低廉的服务价格吸引市场以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与会者分析说,目前我市家政服务人员市场需求缺口还非常大,且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一旦不正规的中介公司占有市场,非法用工等一系列问题将越来越严重。

  更有几位家政企业负责人坦言,如果不能提高服务价格,他们很可能会放弃做大做强的想法,从目前的“员工制”恢复到以前的“中介制”,即以“钟点工”的形式节约劳动成本价格。这样,家庭服务业社会化、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的进程将会大大减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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