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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财政局、工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家政服务就业,扩大家政服务消费,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决定从2009年开始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重要意义 
就业压力大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长期问题,尤其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就业形势更为严峻,预计2009年全国待就业人口将超过4000万人,其中约60%为“4050”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家政服务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对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要求相对较低,是安置上述群体就业的重要领域。截至2008年底,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已超过2000美元,正进入家政服务需求旺盛期,家政服务业吸纳就业空间广阔。然而,由于接受培训的人员供给不足、服务不规范以及缺乏必要的政策引导,家政服务业吸纳就业的潜力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实施“家政服务工程”,运用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培训、供需对接、从业保障等工作,扶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不仅有利于促进弱势群体就业、缓解当前就业压力,而且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解决家庭小型化、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将这项工程作为改善民生、增加就业、扩大内需的一项紧迫而又长期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从2009年开始,通过实施技能培训等措施,每年扶持一批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逐步形成规范、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体系。2009年扶持20万名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支持、社会多方参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实现“财政政策引导,商务组织资源,工会打造平台,家政拓展就业,促进社会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是依托工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对不具备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将用工需求报当地商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下同)并签订承诺安排就业的相关协议后,委托地方工会组织进行人员招募,由符合条件的工会培训机构按《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见附件)组织培训。学员考试合格并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另文发布,下同)后,由企业按承诺安排就业。 
二是支持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自主培训。大型家政服务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自主招收员工,到当地商务部门登记备案,依托自身资源,按照《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培训。学员考试合格并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后,由企业优先安排就业。 
三、承办企业(机构)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市级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市级商务部门会同财政、工会部门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并向所在省级商务、财政、工会部门推荐。省级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通过专家评审(或招标)方式在推荐企业中确定可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可开展自主培训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报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一)承担培训任务的工会培训机构:应具有较强实力,信誉好,家政服务培训体系健全。基本条件是:(1)有法定的办学资质,有1年以上的家政服务培训经验;(2)有3名以上具有专业资格的教师,不少于1000m2的培训场地和培训所需的设备设施,年培训能力在500人以上;(3)有多媒体教学设备、自动化办公设备;(4)能为学员建立详细档案,并能为家政服务员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二)开展自主培训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应具有较强实力,培训体系健全,培训经验丰富。基本条件是:(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自主招收员工;(2)有实施培训师资、场地、设备设施,有不少于1000人次的培训经验;(3)能够为所培训人员安排就业,有全程跟踪家政服务员服务情况的能力;(4)能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建立专门档案。 
四、资金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培训经费标准。由省级财政会同商务、工会部门,依照本省有关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标准分档确定,报财政部、商务部、全国总工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二)中央财政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经费予以全额补助。按照培训大纲在指定机构完成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并安排就业的,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合格,均可享受补贴政策。   
(三)地方财政可根据财力情况加大对“家政服务工程”有关工作的补贴力度。 
五、资金申报及下达程序 
(一)资金的划拨。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根据各省经济发展水平、家政服务市场发展情况等,测算年度补贴资金规模。财政部将补贴资金预拨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按需求进度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市级财政。 
(二)补贴资金的申报。工会培训机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所在地市级商务、财政部门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补贴资金申报表、申请者培训资质证明、商务部门备案记录、包含学员个人信息和培训记录的培训档案、验收合格凭证、家政企业与学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申请者银行账户等。 
(三)补贴资金的审核及兑付。市级商务部门对企业的补贴资金申请进行初审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下达补贴资金。财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审核及兑付工作。对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接到申请后的6个工作日内与商务部门或申请者沟通答复。实际补贴资金超出中央财政预拨资金的,由省级财政先行垫付。 
(四)补贴资金清算。2010年3月底前,省级财政部门核实汇总本地区2009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财政部审核清算。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落实到人。要统筹协调好各部门、各环节的关系,把实施工作抓细抓实。要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使有限的引导支持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应。要加强对家政服务企业、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工作档案,掌握工作动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各省级商务、财政、工会部门要抓紧制订本地区“家政服务工程”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各地家政服务业发展情况、服务市场实际需求以及行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对工作目标、培训规模、工作重点、实施进度、任务分工、配套政策等做出具体安排。实施方案制定后,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于2009年6月30日前报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备案。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地商务、财政、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对承担“家政服务工程”的工会培训机构、家政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培训促就业工作、管好用好财政补贴资金。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将对各地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严禁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财政部门将追回或停止拨付补贴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好有关政策,保证“家政服务工程”顺利实施,需要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各方协力推进、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局面。各级商务、财政、工会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家政服务工程”的宣传,及时总结和宣传工作中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充分调动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的积极性,增强广大企业办好家政、服务民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这项惠民工程真正办实办好,在改善民生、增加就业、扩大消费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附件: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 
                    
  
  
商务部  财政部  全国总工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附件: 
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成为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行业之一。为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帮助下岗工人、进城农民工实现就业,提高社会就业率,规范家政服务行为,提高家政服务质量,现结合目前我国家政服务员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大纲。 
一、培训任务 
家政服务员培训旨在使没有家政服务知识的人通过培训,初步掌握家政服务基本理论知识和服务本领,较快胜任一般家庭的服务工作。 
二、培训对象 
男性年龄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准备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中国公民,可参加家政服务员培训。 
三、培训方式与时数 
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集中培训与自学时数比例见表1。 
表1:  家政服务员的培训方式与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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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培训  | 
 自  学  | 
 总学时  |  
| 
 理论知识培训学时  | 
 专业技能培训学时  | 
 百分比  | 
 学时  | 
 百分比  |  
| 
 24  | 
 56  | 
 53.33%  | 
 70  | 
 46.67%  | 
 150  |    
备注:“理论知识培训”主要完成理论知识部分培训的任务;“专项技能培训”主要完成专项职业技术培训的任务。 
四、师资队伍 
由资深家政专业人士、优秀家政服务员或家政学及其相关专业(如烹饪学、营养学、护理学等专业)讲师以上职称(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 
五、考核要求 
(一)考核内容和比例  
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理论部分25分,采用笔试(选择题、正误题、论述题)方式考核;专业技能部分75分,考核方式按照考核标准设定,由2-3人组成考评小组进行技能操作考试,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总分60分以上,且基础理论成绩不少于15分,专业技能成绩不少于45分为合格。 
(二)考核标准 
1.家政服务员培训合格考核标准 
(1)基础理论考核标准(根据试卷的答题标准给予评分): 
掌握家政服务的定义和主要内容;家政服务员的职业操守;了解家政服务相关法律常识;掌握相关安全和卫生常识。 
(2)专业技能考核标准: 
会使用日常礼貌用语; 
会制作两种以上主食、五种以上的家常菜; 
懂得家庭居室清洁卫生的基本要求和工作步骤,能使居室整齐清洁、厨房卫生间整洁无异味; 
会鉴别服装面料,并科学合理地予以分类洗涤(按照衣物特性用洗衣机或手工洗涤)、晾晒、收藏。 
会使用一般的家用电器(电视机、电冰箱、电风扇、电饭锅、吸尘器、电热水器)及燃气具(燃气热水器、煤气灶); 
懂得常见花卉养护、一般家庭宠物的饲养; 
掌握有害生物防治的基本常识(如灭蟑螂、苍蝇、老鼠); 
掌握基本的护理产妇、新生儿的技能; 
掌握婴幼儿生理心理特点,能安全看护婴幼儿; 
能对老年人进行饮食起居护理。 
能对病人进行简单的生活护理。 
六、培训工作的原则与要求 
(一)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 
1、实用性原则。根据各级家政服务员的实际需要,解决学员应知应会的问题。 
2、实效性原则。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加强能力培养,克服纯学术性教学的倾向。 
3、灵活性原则。形式多样,方法灵活,除采用课堂讲授外,可适当采用参观考察、研讨等方式,使学员开阔思路和眼界。  
4、规范性原则。认真执行本大纲,突出培训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考核纪律和考勤制度,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 
5、培训与调研相结合原则。在培训过程中,应对有关培训内容和效果进行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完善培训工作。 
(二)培训工作的要求 
1、组织师资力量并进行培训。任课教师应了解培训的教学要求以及学员特点,编写必要的教学参考资料,做好培训的各项准备工作。 
2、根据本大纲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几部分:前言;目的与任务;培训对象与人数;培训时间与地点;培训内容与时数;考核与结业;专题讲授要点和有关注意事项等。 
3、培训结束后,上报家政服务员培训班培训资料。培训班培训资料包括:培训班计划、教学参考资料、任课教师情况(包括单位、姓名、年龄、性别、职务或职称)、学员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从事家政服务员时间等)、培训工作总结以及其它有关资料等。 
七、培训内容纲要与要求 
家政服务员一般应具有与家政服务工作相适应的人文社会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医疗保健知识以及职业道德基本知识等。培训时数、具体教学内容纲要、教学要求见表2。 
表2  家政服务员岗前培训教学内容纲要、要求及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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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 学 内 容 纲 要  | 
 教学要求  | 
 学 
时  |  
| 
 了 
解  | 
 掌 
握  | 
 应 
用  | 
 综 
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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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理论知识——集中培训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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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家政服务概述 
一、家政服务行业的定义 
二、家政服务分类 
三、发展家政服务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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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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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家政服务员职业操守 
一、家政服务员道德修养 
二、家政服务员行为准则 
三、家政服务员职业心态 
四、家庭人际关系基本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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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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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家政服务相关法律常识 
一、民法常识 
二、劳动法常识 
三、妇女权益保障法常识 
四、未成年人保护法常识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常识 
五、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六、食品卫生法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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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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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安全与卫生知识 
一、人身安全与自我保护 
二、家庭防火防盗防意外 
三、交通安全知识 
四、安全用电用气用水知识 
五、家政服务员个人卫生 
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准则 
七、饮食卫生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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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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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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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理论知识——自学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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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家政服务员职业操守 
2.《劳动法》、《消费者劳动权益保护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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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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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技能——集中培训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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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礼仪习俗 
一、家政服务员仪表仪容 
二、家政服务员言谈举止 
三、日常生活礼节 
四、社会习俗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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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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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家庭清洁卫生 
一、家居常规保洁 
1.常规保洁的质量要求 
2.家居保洁的流程  
二、专项保洁 
1.打蜡流程 
2.家具保洁 
3.厨房保洁 
4.卫生间保洁 
三、日常消毒 
1.餐具消毒 
2.居室消毒 
3.居室杀虫、灭鼠的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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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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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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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家庭烹饪 
一、烹饪质量标准 
二、一般烹饪流程 
三、原料选择与采购 
四、日常采买记账 
五、刀工和配菜 
六、主食制作方法 
七、家常菜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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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衣物洗涤收藏 
一、洗涤织物的分类鉴别 
二、洗涤的步骤和质量标准 
三、洗涤的方法 
四、服装的熨烫 
五、衣物的收藏 
六、高档衣物、皮草修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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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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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家用电器使用常识 
一、洗衣机的使用与维护 
二、电冰箱的使用与维护 
三、电视机的使用与维护 
四、空调器的使用与维护 
五、其他家用电器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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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家庭宠物植物养护 
一、家庭宠物饲养 
二、花卉树木养护 
三、家庭插花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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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家庭护理 
一、照料老人 
一、婴幼儿护理 
二、孕产妇护理 
三、病人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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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技能——自学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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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烹饪技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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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装织物洗涤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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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家用电器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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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宠物植物养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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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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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时总计  | 
 150  |    
八、其它 
本培训大纲由商务部商贸服务管理司组织制定  |